跟汽車一樣要求通過50邁時速碰撞實驗,上路前要搞定保險掛上牌還要C3的駕照……曾經沒有身份的電動汽車越來越有汽車范兒。12日,德州多家企業負責人站在臺前,接受山東省小型電動車行業標準的檢驗。
陸付軍是陵縣一家電動汽車企業的董事長,他代表山東省小型電動車企業發出倡議。對于即將于2014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標準”,陸付軍表示已經準備好了,無論是技術和質量上,還是上路掛牌和保險,都完全沒問題,他的年產30萬輛新能源車的新能源科技產業園已全面實現量產運營。
跟陸付軍一樣,位于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一家電動車企的董事長慕宏偉也坐到了臺上,對于這次“標準”的出爐,他舉雙手贊成,在標準的約束下,一些作坊式、安全性能無保障的電動汽車終被市場淘汰,為電動汽車下一步的發展創造一個好環境。
在齊河開發新區,一家進行小型純電動乘用車生產和研發的新能源汽車公司負責人表示,新能源汽車迎來了春天,“標準”的出爐,更有利于這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去年,陵縣和德州市先后出臺了《小型純電動汽車管理暫行辦法》,對小型純電動汽車的生產和銷售作出規定:生產企業須具有汽車整車生產裝備工藝,產品標準經市級及以上質監部門備案,產品檢測合格后方可出廠。出廠銷售時,生產企業應為每輛車打印企業產品識別代號,經營單位應當為每輛小型純電動汽車的銷售情況建立檔案,實行質量信息反饋機制和售后服務制度,公布服務內容,并嚴格履行。
“如果5年前出臺這樣的標準,肯定會扼殺電動車行業的發展。”中國工程院院士郭孔輝認為,山東現在出臺這樣的標準恰到好處。